关于举办第一届新疆“天山音乐季·悦动校园”声乐、器乐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19

 全疆各高等院校、各中小学、各相关教育单位: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要求,夯实校园美育建设,提升全疆师生艺术素养,搭建校园音乐交流展示平台,挖掘青少年艺术人才、展示我区美育成果,助力新疆文艺美育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文联、新疆音乐家协会、新疆大学决定联合举办第一届新疆“天山音乐季·悦动校园”声乐、器乐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疆音乐家协会、新疆大学 

承办单位:新疆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大赛组委会: 

由主办、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策划、报名审核、赛程统筹、专家评审、成果宣传等全部工作。 

咨询方式: 

声乐咨询:张老师:19107157582 

器乐咨询:鲍老师:17562611128  

报名邮箱:xjdxmyb@xju.edu.cn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55周岁(19711 月 1 日至 200812 月 31 日之间出生)全疆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年满18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涵盖:全疆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职音乐教师;全疆高校、中职、高中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 

(二)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实行双重分组、分类竞技,分专业组、业余组两大类别,下设声乐、器乐两大项目,覆盖全学段参赛群体。 

1. 专业组 

高校音乐专业师生、师范类音乐专业师生、各级各类学校专职音乐教师、系统学习音乐专业的在校艺术特长生。 

2.业余组 

全疆各级学校非音乐专业在职教师、年满18周岁普通在校学生、无系统音乐专业学习经历的校园音乐爱好者。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1.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初赛时间(拟定):2026年6月1518日 

3. 决赛时间(拟定):2026年6月2224日 

5. 比赛及彩排地点: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剧场  

四、参赛作品及展演要求 

(一)声乐类(独唱) 

1.唱法分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2.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紧扣歌唱祖国、赞美新时代、弘扬民族团结、传递青春正能量主题,杜绝低俗、消极、不符合主流价值观曲目。  

3.参赛曲目: 

(1)声乐(民族)组 

1)全疆选拔赛自选1 首中国声乐作品演唱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决赛2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12 分钟, 自行确定演唱顺序 

① 自选 1 首 2000 年(含)以来创作的中国声乐作品; 

② 自选 1 首中国声乐作品。 

(2)声乐(美声)组 

1)全选拔赛自选1 首中国声乐作品外国声乐作品,演唱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决赛2 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12 分钟, 自行确定演唱顺序 

① 自选 1 首中国歌剧咏叹调或 2000 年(含)以来创作的中国作品; 

② 自选 1 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3)声乐(流行)组 

1)全选拔赛自选1 首中国声乐作品外国声乐作品,演唱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2)决赛自选 2首中国流行音乐,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 12 分钟, 自行确定演唱顺序 

4.语言规定:声乐(民族)组演唱语言不限;声乐(美声)组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5.伴奏规定: 

声乐(民族)组全疆选拔赛、决赛用钢琴伴奏,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如有作品涉及其他乐器伴奏,则伴奏人员不超过 3 人(如选手本人参与伴奏则含选手本人),伴奏人员及乐器自带,不可使用电声乐器 

声乐(美声)组全疆选拔赛、决赛用钢琴伴奏,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声乐(流行)组全疆选拔赛、决赛自备音乐伴奏 

(二)器乐类(独奏) 

1.参赛乐器:钢琴 

(1)全疆选拔赛(演奏时长不限 ) 

自选1 首技巧性练习曲 

(2)决赛 演奏净时长5—10 分钟 

自选1 首  中国作品  

2.参赛乐器:古典吉他 

(1)全疆选拔赛(演奏净时长5—10 分钟)  

自选1首曲目,风格积极向上 

(2)决赛(演奏净时长5—10 分钟) 

自选1首曲目,风格积极向上 

3.参赛乐器:电子管风琴 

(1)全疆选拔赛(演奏净时长5—10 分钟) 

自选1首曲目,风格积极向上 

(2)决赛(演奏净时长5—10 分钟) 

自选1首曲目,风格积极向上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统一报名原则:本次大赛仅接受学校统一集体报名,不受理任何个人单独报名。各学校指定专人统筹本校报名组织、信息汇总、材料审核工作。 

2.材料填报:《第一届新疆“天山音乐季·悦动校园”声乐、器乐大赛报名表》(经所在学校审核信息真实无误后,本人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扫描件 

3.材料报送:2026年6月1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报名表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逾期自动失效。 

六、评审规则与奖项设置 

(一)评审规则 

大赛组建权威专家评审团,由新疆音乐家协会专家库专家、疆内高校音乐教授、知名美育专家、一线学科带头人组成。全程采取现场展演、现场打分、现场统分、当场公示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审机制。初赛分项目、分组别择优遴选优秀选手晋级决赛。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专业组、业余组分开设奖、独立评奖,各项目组别奖项一致: 

1.各组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 

2.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表彰积极组织、广泛动员、赛事工作成效突出的各级学校; 

3.所有获奖个人及单位,统一颁发主办单位联合盖章官方荣誉证书及奖牌。 

(三)成果展示 

大赛决赛结束后,举办获奖选手优秀作品展演音乐会,依托自治区文联、新疆音协、新疆大学官方平台,对赛事成果、优秀选手、精品节目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全面展现我区校园美育丰硕成果。 

七、相关事宜说明 

1.请全疆各学校高度重视本次全区性美育赛事,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切实以赛事推动校园美育工作提质增效。 

2.参赛选手往返交通、食宿费用由个人或所在学校自行承担,赛事期间组委会统一提供饮用水保障。 

3.赛事现场仅提供标准演奏钢琴,其余所有参赛乐器、伴奏音频、伴奏人员均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自行安排。 

4.大赛全程开展专业摄影、摄像记录,所有影像素材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可用于赛事宣传、美育成果展示、公益推广等官方用途,选手参赛即视为默认本条款。 

5.大赛所有赛程安排、评审细则、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所有。 

、注意事项 

1.全疆选拔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被取消比赛成绩,所有轮次均为现场比赛。 

2.选手须按本细则规定的曲目比赛,不得缺项,否则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3.时长规定:演奏净时长低于规定时间的下限,将被取消比赛成绩;高于规定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4.顺序规定:应按照规定的顺序演奏,否则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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