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天山文艺奖”摄影类作品申报征集启事
“天山文艺奖”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自治区文艺最高奖。旨在发挥文艺评奖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全区各族作家艺术家加强文艺创作,推出更多记录时代变革、展现时代风貌、讴歌时代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为我区各族作家艺术家搭建创作交流和展示成果的有效平台,形成“出精品、出人才”的生动局面,促进自治区新时代多民族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2022年将要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为进一步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新时代自治区文艺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秀文艺成果向党的二十大献礼,按照新党办[2002]4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开展第七届天山文艺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
自2018年6月1日起,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由新疆各级文艺生产创作单位、文艺工作者(须具备新疆户籍)创作并具有完整知识产权的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评(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作品限报1幅或1组)。
2 申报要求
须为1件(组)完整的摄影作品,且在省级及以上展览正式参展或在省级、国家级摄影专业刊物正式发表。不得申报摄影专集或合集作品。申报作品须提供申报表、户籍身份证明1式5份,10寸高清样片1张,参展、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凡在省级、国家级摄影专业刊物发表的作品,须提交所发表专业刊物1份,作品样片1张(组),单幅为10寸、组片为7-10寸,附刊物发表作品及评价的复印件1份。(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下载申报表)。
3 申报途径
各地州市申报人可向所在地州市党委宣传部申报,乌鲁木齐市本地的区直单位或个人向新疆摄影家协会申报。
4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5 寄送地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716号新疆摄影家协会(作品外包装必须标明第七届天山文艺奖报送作品)
联系人:李 扬
电 话:18299180660 0991-4555712
邮 编:830000
新疆摄影家协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