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摄影艺术作品展览是新疆最高级别的综合摄影艺术展(简称“届展”),已成功举办二十一届,历来受到全区摄影人的高度重视,该影展每两年举办一届。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展示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时代风采,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疆摄影家协会拟于2022年下半年举办“喜迎二十大·新疆第二十二届摄影艺术作品展览”。此次展览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 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规则
1.凡在新疆工作、生活以及旅居疆外的新疆籍摄影人、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投稿者应实名投稿。参评作品应为新疆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作品展之后创作(2020年10月30日之后)。
2.展览类别:分为记录类、风光类、创意类、主题类(新气象新风采)、航拍类摄影五大类:
(1)记录类:
记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此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2)风光类:
风光摄影作品以完美的构图 ,丰富的影调,诱人的色彩,深邃的意境给观者以美感享受 。本次艺术展以新疆境内自然生态环境为题材,包括城市风貌。此类作品只限单幅,不设组照,彩色黑白不限。
(3)创意类:
创意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城市建筑、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商业摄影、人像摄影,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此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4)主题类(新气象新风采):
站在新时代的潮头回望过往,一组组鲜活的数字、一串串坚实的脚印,展现着党的十九大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累累硕果——在疫情防控的最前沿,在文明创建的第一线,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鲜红的党旗始终高高飘扬。此次主题类作品旨在全面展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在守正创新中砥砺奋进,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不负韶华的决心、舍我其谁的担当,为开启现代化美好建设新征程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 此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5)航拍类:
新疆旅游资源丰富,三山夹两盆处处充满着绚丽奇观。而一个个的航拍镜头,立体化展示了新疆的历史人文景观、自然地理风貌及经济社会发展,全景式俯瞰一个人们既熟悉又新鲜的大美新疆。通过此次航拍类作品评选,以大视野和新视角展示新疆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变迁,吸引国内外更多的人了解大美新疆。大赛面向全区无人机影像专业人士、爱好者征稿,对无人机的类型不作限制。此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投稿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投稿人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
3. 记录类、风光类、主题类、航拍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
4.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胶片、数码拍摄均可。凡在历届国展、国际展、届展以及新疆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影展中入选和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展。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5.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创意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主题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6.本次展览投稿只收电子版,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低于5M;投稿作品格式(“新疆第22届”+作品名+类别+姓名+手机号)
三、奖项设置
新疆第二十二届摄影艺术作品展拟定入选作品120幅(组)。
1、记录类:入选作品30幅(组),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2、风光类:入选作品30幅,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3、创意类:入选作品20幅(组),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4、主题类:入选作品20幅(组),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5、航拍类:入选作品20幅(组),包括: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6、以上奖项,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金奖3分,银奖、铜奖2分,入选1分。
7、组织奖:新疆摄影家协会对于在本届影展中积极组稿、成绩突出的团体会员或二级协会颁发组织奖。
四、参赛须知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作品标注的作者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奖杯及证书。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3.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在本届展览中获奖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奖杯(金、银、铜奖)证书;此展览不设奖金和奖品。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新疆摄影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新疆摄协)等媒体上公布。
6.特别提示: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拍摄完成(包括创意作品的素材,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参评者自负),创意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7.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四年内不得参加协会主办的各类展览和比赛。
8.本次届展最终解释权归新疆摄影家协会。
五、投稿咨询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
0991-4555712
大赛指定投稿邮箱:
806773760@qq.com
截稿日期:
2022年8月30日
评选日期:
截稿5日后评选
新疆第二十二届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